[**建工建工智能制造]****公司****集团智能绿色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产线型材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液压闸式剪板机设备采购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集团有限公司对建工****公司****集团智能绿色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产线型材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液压闸式剪板机设备采购标段1进行招标, 并于2024-11-22 15: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名称:建工****公司****集团智能绿色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产线型材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液压闸式剪板机设备采购标段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 | |
****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茂丰****公司 公示期限:2024-11-25起至2024-11-28 异议申诉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551-****5717;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十五日内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提出,联系电话:0551-****0701。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3、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4、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5、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建工集采平台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