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华街道桥下村村两委集体讨论,村民代表决议同意,决定将东华街店面57/59号、凤梧路店面29-1号、凤梧路29-5号资产分别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3处资产单独招租。出租时限 5 年。
二、本标采取投暗标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一轮暗标投标,招标人收齐投标人暗标封存的函件后当场拆封宣读投标标价,并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资格名单,其中第一名为当然中标人。如中标人因个人问题放弃中标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情形等原因终止合同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后续中标人选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递补。
三、起标价及履约保证金。
编号二十一:东华街店面57/59号起标价为28100元每年,履约保证金5620元。
编号二十二:凤梧路店面29-1号起标价为23205元每年,履约保证金4420元。
编号二十三:凤梧路29-5号起标价为21150元每年,履约保证金4200元。
四、公告时间及报名: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2日14:30时。在工作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保证****办事处三楼开标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招投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的,投标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投标成功后,中标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招标人处办理承包交接手续。
六、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即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本招投标公告及招标人以其他方式告知或公示的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信息,对招投标标的物现状予以认同无异议,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违反相关约定,投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请投标人理性参投。
七、凡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300元,中标者抵承包款未中标当场退还。履约保证金见上方,租期满后退还(不计息)。如投标人中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投标保证金收归招标人所有,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还需承担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房屋承包收益损失。
八、自公告之日起至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招标人联系具体事宜,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以现状为准。未看样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次招投标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招标人对本次招投标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投标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投标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一旦作出投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联系人:吴海荣 138****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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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