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档耐热玻璃智能化生产线及检验包装自动化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84687E | 建设单位法人:韩祥军 |
郭可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区八陡**前384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高档耐热玻璃智能化生产线及检验包装自动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54-C3054-日用玻璃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八陡**前384号 |
经度:117.93077 纬度: 36.4617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31 |
博环审字〔2024〕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84687E001V |
2020-06-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00 |
2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84687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284687E | 验收监测单位:**泰熙****公司 |
****0306MA3P7H0N8C | 竣工时间:2024-08-01 |
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1 |
2024-10-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104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2000吨高档耐热玻璃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2000吨高档耐热玻璃制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电熔炉熔化:混合后的原辅材料后送入全电节能熔炉(电加热,加热温度为1500℃左右)进行熔化,形成均匀的无气泡的玻璃液,熔融后为玻璃液。 产污环节:全电节能熔炉所产生的噪声N,投料产生的颗粒物废气G1。 ②模具成型:经熔化后的玻璃液滴入模具,压制成型。 产污环节:模具成型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模具S1。 ③烘口:经模具成型后先进入自动玻璃烘口机进行烘口处理,烘口采用天然气加热。能够提高玻璃的抗震性能和耐温性能。玻璃烘口的效果是让玻璃口的边缘变得更加光滑、整洁和自然,能够让手感更加舒适,美观度更高。 产污环节:自动玻璃烘口机产生的噪声N,烘口过程中产生的烘口废气G2。 ④退温钢化:烘口后送入退温炉退温,退温采用天然气加热。通过退温炉两段加热后再保温,逐步降低产品的温度,起到消除产品应力、防止玻璃制品炸裂的作用。退温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产品包装出厂,次品收集后与配合料一同回炉重新使用。项目所用原料均不含氟,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含氟废气。 产污环节:退温炉产生的噪声N,退温过程中产生的退温废气G3。 烘口、退温过程会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⑦检测、包装:退温后的成品输送至自动检验包装设备,进行检验,合格产品进行包装,残次品经玻璃破碎机破碎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产污节点:自动检验包装设备产生的噪声N,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S2,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S3。 ⑧残次品破碎: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经玻璃破碎机破碎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产污节点:玻璃破碎设备产生的噪声N,破碎粉尘G4。 | 实际建设情况:①电熔炉熔化:混合后的原辅材料后送入全电节能熔炉(电加热,加热温度为1500℃左右)进行熔化,形成均匀的无气泡的玻璃液,熔融后为玻璃液。 产污环节:全电节能熔炉所产生的噪声N,投料产生的颗粒物废气G1。 ②模具成型:经熔化后的玻璃液滴入模具,压制成型。 产污环节:模具成型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模具S1。 ③烘口:经模具成型后先进入自动玻璃烘口机进行烘口处理,烘口采用天然气加热。能够提高玻璃的抗震性能和耐温性能。玻璃烘口的效果是让玻璃口的边缘变得更加光滑、整洁和自然,能够让手感更加舒适,美观度更高。 产污环节:自动玻璃烘口机产生的噪声N,烘口过程中产生的烘口废气G2。 ④退温钢化:烘口后送入退温炉退温,退温采用天然气加热。通过退温炉两段加热后再保温,逐步降低产品的温度,起到消除产品应力、防止玻璃制品炸裂的作用。退温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产品包装出厂,次品收集后与配合料一同回炉重新使用。项目所用原料均不含氟,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含氟废气。 产污环节:退温炉产生的噪声N,退温过程中产生的退温废气G3。 烘口、退温过程会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⑦检测、包装:退温后的成品输送至自动检验包装设备,进行检验,合格产品进行包装,残次品经玻璃破碎机破碎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产污节点:自动检验包装设备产生的噪声N,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S2,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S3。 ⑧残次品破碎: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经玻璃破碎机破碎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产污节点:玻璃破碎设备产生的噪声N,破碎粉尘G4。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玻璃破碎废气和烘口、退温钢化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废气。3#线车间废气:电熔炉投料粉尘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玻璃破碎生产线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烘口、退温钢化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过程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6#线车间废气:电熔炉投料粉尘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11)有组织排放;玻璃破碎生产线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12)排放;烘口、退温钢化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过程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和无组织颗粒物、SO2、NOx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有组织废气 3#生产线电熔炉投料口上部设置收集罩,粉尘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生产线玻璃破碎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6#生产线电熔炉投料口上部设置收集罩,粉尘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6#生产线玻璃破碎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2)无组织废气 3#烘口、退温钢化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过程会产生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均无组织排放;3#生产线电熔炉投料未被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6#烘口、退温钢化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过程会产生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均无组织排放;6#生产线电熔炉投料未被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
变动情况:电熔炉投料粉尘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变更为电熔炉投料口上部设置收集罩,粉尘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原因:由于生产条件限制,电熔炉投料无法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由密闭投料改为投料口上部设置收集罩,能够确保废气排放达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2、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玻璃破碎废气和烘口、退温钢化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废气。3#线车间废气:电熔炉投料粉尘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玻璃破碎生产线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烘口、退温钢化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过程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6#线车间废气:电熔炉投料粉尘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11)有组织排放;玻璃破碎生产线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12)排放;烘口、退温钢化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过程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和无组织颗粒物、SO2、NOx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相关要求。 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纯水制备浓水,用于厂内道路洒水降尘。 4、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性废物贮存条件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私拉乱倒。危险废物及暂存仓库标识牌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6、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7、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须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的变更工作。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做好本项目自行监测工作。 8、你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你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辩识管理。 9、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10、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11、如因后期相关规划调整,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须按相关要求进行搬迁整改。如发生环境信访查实或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必须立即停产整改。 | 实际建设情况:1、经现场勘查,该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设有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使用电作为能源,未建设及使用直接燃煤窑炉、锅炉、茶水炉,不涉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设备。已落实 2、经现场勘查,该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玻璃破碎废气和烘口、退温钢化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废气。3#线车间废气:电熔炉投料口上部设置收集罩,粉尘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玻璃破碎生产线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烘口、退温钢化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过程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6#线车间废气:电熔炉投料口上部设置收集罩,粉尘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11)有组织排放;玻璃破碎生产线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12)排放;烘口、退温钢化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过程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电熔炉投料未被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已落实、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中的清净废水用于厂区道路、地面车间洒水降尘,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附近农户清运制作农家肥。已落实 4、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转产生。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已落实、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5、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模具定期送入维修车间维修、回用;残次品经玻璃破碎机破碎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卖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电熔炉,重新熔化;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废机油暂存于南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抹布未分类收集,可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已落实、处置合理 6、已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及环保宣传栏。排气筒均已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及采样平台。已落实 7、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指标要求;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变更。已落实 8、已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并报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份,企业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已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已落实 9、经现场勘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已落实 10、该项目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已建立信息公开栏,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已落实 11、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未发生环境信访或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已落实 |
****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和《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审批意见一致性对照如下: ①性质:本项目性质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②规模:本项目规模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③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八陡**前384号,详见附图,地点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建筑物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见附图。总平面布置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④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与环评相比:本项目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设备与环评相比:本项目3#线生产车间自动玻璃成型机减少1台,自动供料机减少1台,自动玻璃烘口机减少1台;6#线生产车间自动玻璃成型机减少2台,玻璃挑料机器人减少2台,退温炉减少1台。 ⑤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实际建设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变更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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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4台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 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4台布袋除尘器 | 该项目建成后DA003 3#电熔炉投料排放口、DA004 3#电熔炉玻璃破碎排放口、DA011 6#电炉投料排放口、DA012 6#线玻璃破碎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0mg/m3、3.1mg/m3、2.5mg/m3、3.1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10mg/m3);DA003 3#电熔炉投料排放口、DA004 3#电熔炉玻璃破碎排放口、DA011 6#电炉投料排放口、DA012 6#线玻璃破碎排放口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27×10-3kg/h、9.80×10-3kg/h、2.76×10-2kg/h、7.46×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3.5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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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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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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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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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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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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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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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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