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剧场综合体及商业配套街区项目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演艺剧场综合体及商业配套街区项目(招标编号:****),现就投标人关于招标文件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9项投融资**项目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一个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7.0亿元人民币(含)的投融资**项目业绩的加1.0分,每增加一个项目业绩加1.0分,本小项满分为3.0分”。提问:此处项目投资金额是以项目总投资额为准还是以投标人投资金额为准
回复:项目投资金额以项目合同所示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9项工程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指已竣工验收合格)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亿元(含)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得1.0分,每增加一个项目业绩加1.0分,本小项满分为3.0分”。提问:若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之前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可。
问题3:①【公告附件】项目合同-**演艺剧场综合体及商业配套街区项目(发标稿):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烈度7级以上地震、风力12级(含12级)以上台风、持续降雨24小时且日降雨量达到100毫米的暴雨,按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②施工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风力10级(含10级)以上台风****市级政府气象台站公布的数据为准)。③施工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级及以上大风、24小时连续雨量达50mm及以上的雨。疑问:不合理,8级以上(含8级)台风即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及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4:施工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不合理,应由发包人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5:施工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因征地拆迁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给予工期顺延补偿,不给予其它任何补偿”不合理,因征地拆迁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给予工期顺延和经济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6:施工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本合同中招标控制价即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单位审核确定后的预算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疑问:本项目无招标控制价,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是否以后期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价中的相关材料为准且列项的材料应符合闽建〔2024〕9号文规定。
回复: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单位审核确定后的预算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
问题7:评标办法中“招商运营业绩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土地性质证明文件(须为商业用地)”如果土地是混合用地,是否土地多种使用功能中含有商业性质也可以请招标代理明确。
回复:若为混合用地,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能够充分证明地块内商业用地上由投标人运营的商业空间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含),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
问题8:评标办法“2.工程业绩(3分)”中要求“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施工合同是否只需附上合同协议书即可请招标代理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9:投标文件格式“五、拟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备注部分“1、施工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填写上表”。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针对施工项目负责人只要求1人并且是具备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请招标代理明确本项目是否只需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
回复:是。
问题10:本项目投标制作系统-报价信息部分的工期需投标单位自行填入,工期是否可以填写“整体**期限自《一体化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子项的建设期及运营期结束之日止,其中建设期21个月,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请招标代理明确。
回复:按投标函明确的格式填写。
问题11:本项目投标制作系统-数据文件部分需要上传什么资料请招标代理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2: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二、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中“4、如能中标,联合体将遵守以下规定”中出现两处“甲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接受招标人的指令和通知”且序号出错,请招标代理修正。
回复:可删除“(3)甲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接受招标人的指令和通知”。
问题13:本项目补充通知(三)第2点“(2)中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范围进行履约,联合体各方在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全部职责内容后可退出**。”这点内容是否需要加到“二、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中请招标代理明确。
回复:不需要。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