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虎家沟建筑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加工区)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922MA69AR9T9B | 建设单位法人:徐志鹏 |
邓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镇九青村 3 社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虎家沟建筑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加工区)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公山镇金碑村 |
经度:106.73804 纬度: 32.3913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6-09 |
巴环审〔2020〕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9-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158.8 | 运营单位名称:**** |
****192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922MA69AR9T9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03MA6295K42X | 竣工时间:2024-10-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b54652d660bcfa1d41e63092e13c2d6f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 100 万吨的碎石加工生 产线(服务于**县虎家沟生 产规模 50.0 万吨/年建筑用石 灰岩矿**和**县东榆镇 太阳包**建筑用石灰岩矿 生产规模 50.0 万吨/年建筑用 石灰岩矿**) | 实际建设情况:现 年 实 际 加 工 产 品 产 量 为 66.5 万 t/a(项目干式制砂生 产线未建设) |
产量减小,原料泥沙量 较大,无法进 行干式制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初破+二破+筛分(水洗工艺); 干式制砂 | 实际建设情况:初破+二破+筛分(水洗工艺) |
实 际 未 建 设 干 式 制 砂生产线; 仅 建 设 初 破 + 二 破 + 筛分(水洗 工艺)生产 线,产品泥沙含 量较大、干式 生产产品无法 满足市场产品 质量需求,因 此未建设干式 制砂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落实并优化各类废水处 理措施。矿山露天开采区、厂 区设置截排水沟,并配套建设 沉砂池、隔油池,淋溶水及车 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沉 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用作项目周边农田、林地农 肥。按《报告书》 要求做好 项目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 染。 治理设施:厂区设置截排水沟、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浓 缩罐(500m3)、化粪池(20m3)。 废气:优化并严格落实《报告 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 施,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管理, 规范操作,确保废气达标排 放。碎石加工生产线设置在密 闭厂房,物料进出口设置喷淋 降尘设施,破碎、筛分产生的 粉尘经洒水降尘;输送皮带采 取密闭输送并设洒水喷淋降 尘;对成品堆场设置彩钢棚封 闭并加网覆盖;采取硬化厂区 地面、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封闭运输等措施控制矿石生 产运输、装卸过程中扬尘对周 围环境的影响;按《报告书》 要求,以露天采场、弃土场及 加工厂边界为起点向外 100m 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 ****学校、医院、 居住区等敏感保护目标,新引 进项目应注意与本项目的环 境相容性。 治理设施:碎石加工生产线封 闭、物料进出口喷淋、输送廊 道彩钢封闭、堆场封闭、洒水 抑尘、油烟净化器、全密闭干 式制砂楼(带集尘设施) 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 设备及车辆运输等噪声管理。合 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 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优化矿 石运输方式和运输时段,对运输 车辆限速禁鸣,减小运输车辆噪 声对沿线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 避免扰民。治理设施:基础减震、隔声、车 辆限速 固废:落实并优化《报告书》 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 目沉砂池污泥经压滤机压滤 后用于后期**复垦和恢复; 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 等危险废物应配套建设危险 废物暂存间及设施收储,并交 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 圾经收集后运至垃圾收集点 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治理设施:垃圾桶、板框压滤机、 危废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工厂进行验 收,厂区内设置有排水沟,厂 区外设置有雨水截水沟,生产 废水建设有二级沉淀池及泥 浆罐,建设有车辆冲洗沉淀 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 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有 化粪池,处理后用作项目周边 农田、林地农肥。场地进行了 硬化,落实了分区防渗要求。 治理设施:厂区设置截排水 沟、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二级沉淀池(80m3)以及泥浆罐 (1000m3)、化粪池(20m3)。 废气:****工厂采取彩 钢进行封闭设置,原料倾倒处 设置有软帘以及喷淋设施,并 在物料进出口设置喷淋设施, 输送皮带采取彩钢板进行封 闭,场地进行了硬化,同时配 套有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 备,厂区出厂处设置有车辆冲 洗平台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加工厂边界为起点向外 100m 划定****学校、 医院、居住区等敏感保护目 标,新引进项目应注意与本项 目的环境相容性。 治理设施:****工厂全封闭 设置、物料进出口设置喷淋设 施、输送廊道彩钢封闭、场地 硬化、洒水车、雾炮机等抑尘 设施、食堂排风扇 噪声:项目采取消声、隔声、 减震、防噪等措施,合理安排 运输时间,加强车辆保养。 治理设施:基础减震、隔声、 厂区围挡,车辆限速 固废:脱水后的泥饼运至矿山 台阶以及边坡复绿使用,生活 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收 集点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机 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 危险废物应配套建设危险废 物暂存间及设施收储,并交有 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治理设施:垃圾桶、板框压滤 机、危废暂存间; |
现 取 消 了 干式制砂; 项 目 为 水 洗工艺;原 干 式 制 砂 部 分 未 建 设;后期若 建 设 和 投 入 使 用 需 另行验收,因产品泥沙含 量较大、干式 生产产品无法 满足市场产品 质量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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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厂区设置截排水沟、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浓 缩罐(500m3)、化粪池(20m3)。 | / | 厂区设置截排水 沟、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二级沉淀池(80m3)以及泥浆罐 (1000m3)、化粪池(20m3)。 | 不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碎石加工生产线设置在密 闭厂房,物料进出口设置喷淋 降尘设施,破碎、筛分产生的 粉尘经洒水降尘;输送皮带采 取密闭输送并设洒水喷淋降 尘;对成品堆场设置彩钢棚封 闭并加网覆盖;采取硬化厂区 地面、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封闭运输等措施 | 《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 ****工厂全封闭 设置、物料进出口设置喷淋设 施、输送廊道彩钢封闭、场地 硬化、洒水车、雾炮机等抑尘 设施、食堂排风扇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隔声、 厂区围挡,车辆限速 |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 | 基础减震、隔声、 厂区围挡,车辆限速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开采的废石和剥离表土暂存于弃土场,作为填 方材料外售、用于厂区道路建设和后期复垦使用, 沉砂池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用 于后期**复垦和 恢复;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 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及设施收储,并交有资质 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垃圾收集点 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 本次仅对加工区进行验收,加工区 生产废水中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 泥后,清运至矿山作为现玻璃边坡 以及台阶复绿使用;员工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定期外运至当地垃圾收 集点;设有5㎡危险废物暂存间1 座,并与**市众鑫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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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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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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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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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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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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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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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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