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街道**街23号ICC****中心37层
中标(成交)金额: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学校、**卫校、****幼儿园相关法律事务和基建事务。 | 解答采购人制度建设、管理日常业务、劳资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决策建议等。 | 3年 | 成交供应商及服务律师必须严格遵守《中****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彬、翁道华、张远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如下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银行账号:开户名: **** 开户行: ****公司**金融街支行 账 号: 811********0038163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3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磋商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均合格。
2、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3.7成交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成立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法律专业律师团队,并指派2名专业律师具体承办采购人法律顾问工作,以上人员均要求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供应商需提供以上团队人员名单及“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评审项16)”及“技术部分评分”中“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带“★”符号(共4项)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中“****事务所”响应文件未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及“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按“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四、竞争性磋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故“****事务所”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6.03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
联系方式:林臻珍/137****5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吴珊珊、周燕君、马玲凤/0591-****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周燕君、马玲凤
电 话: 0591-****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