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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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能宁湘直流配套**100****基地项目 | **回族自治区**市**区 | **** | ******公司 | 项目为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总装机规模为100万千万,项目总投资420906.86万元,环保投资605万元,占总投资的0.14%,主要用于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机械运行产生的机械尾气。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过程应采用围蔽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扬尘,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六个“100%”防尘工作。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在施工场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不得带泥上路。采取硬化、洒水、铺设尘网等措施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进行遮盖。完工后及时清理场地,防止扬尘污染。 (二)项目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施工营地设置的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电站施工营地设置的化粪池,经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 (三)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禁鸣标志。规定运输和施工作业时间,必要时设置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四)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来自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石方挖填平衡后无废弃土石方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不会影响区域大气环境。 (六)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散排至光伏板下草地土壤层,或作为土壤补充水,或蒸发,不外排。 (七)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期光伏发电主体设备基本没有机械转动或运动部件,设备噪声源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八)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老旧或损坏的废、破损光伏板、废汇流箱、废逆变器,堆放于场内设备临时贮存库,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修复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