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一台DR应用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26
项目名称 | ****新增一台DR应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三墩镇荡王头村西行桥43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5.91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季瑜 |
联系人 | 徐捷 | 联系电话 | 138****7325 |
项目投资(万元) | 60 | 环保投资(万元) | 8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03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 ****中心在西行桥43号新增一台**联影****公司的uDR 566i-B型DR,额定容量:150kV,800mA,位于:DR机房(西行桥43号)。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一、污染防护措施1、机房的防护设计:依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本项目设置DR机房,机房满足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和辐射防护要求。机房内布局合理,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位置。2、警示标识:****中心在机房候诊门外1m处设置有黄色警戒线;辐射工作场所设置有工作指示灯和电离辐射标志并有中文说明,注明工作时严禁人员入内。3、通风装置:机房设置有动力排风装置,满足工作要求。4、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铅胶帽、铅橡胶颈套、铅围裙、升降式铅帘等。二、安全管理措施1、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2、规则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3、有辐射事故应急措施。4、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个人健康档案。5、2人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 | ||
承诺:**** 季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季瑜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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