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孙谢里小区电梯维保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孙谢里小区电梯维保项目(二次招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万元
5.最高限价:9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类型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维修(或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类型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0日17:30时。
2.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3.方式:(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并按照系统要求完善资料。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0551-****063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咨询热线:0551-****0631。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file.****.com/files/BidderTools.rar,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
4.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点00分(**时间)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在线提交。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须办理CA锁,其中招标、开标、评标过程均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申请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即可。)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点00分(**时间)
2.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市****公司
地址:****服务大厅东20米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9****2273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御溪荣境24栋3单元305室
联系人:夏工
电话:135****2625
孙谢里小区电梯维保 同类项目: 电梯维保>0元诊断,精准投标 市场行情分析>项目(二次招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孙谢里小区电梯维保项目(二次招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区马岭**路11号、13号
成交金额:8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孙谢里小区电梯维保项目(二次招标)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孙谢里小区电梯维保项目(二次招标),详见采购需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市****公司
地 址: ****服务大厅东20米
联系方式: 139****2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御溪荣境24栋3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 135****2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 135****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