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东石镇2024年至2025年道路村居垃圾收集转运及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东石镇2024年至2025年道路村居垃圾收集转运及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3:40 |
评审专家名单 | 任晓瑜,郑健,王菁,郑湘如,张锦妹 | ||
总中标金额 | ¥640.0508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秋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583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东石镇石东路8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18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海天路1号804-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5833 | ||
附件: | |||
附件1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包1) | ||
附件2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包2) | ||
附件3 |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1) | ||
附件4 |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2)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东石镇2024年至2025年道路村居垃圾收集转运及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市灵秀镇八七路2169****中心A栋5楼502 | 3,201,000.00元 | 99.58 |
采购包2:
**** | **省**市**市灵秀镇八七路2169****中心A栋5楼502 | 3,199,508.00元 | 99.3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市东石镇2024年至2025年道路村居垃圾收集转运服务):
服务类(****)
1-1 | 垃圾处理服务 | 道路及村居垃圾收集转运服务 | 东石镇各村及道路,须清运保洁的垃圾桶数量预估4762个 | (三)项目整体要求3.1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15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环境卫生作业监管办法》,并参照《****办公室关于调整市 级道路移交属地保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办〔2018〕130号)、《**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办法的通知》、《**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办法》及结合**市的实际情况。合同期内若有新的市 级相关文件出台,依据最新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调整。3.2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日常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查自检制度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管理部门的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检查验收:由采购人考评组对日常服务进行抽查,结合上级各级考评情况及群众和有关媒体反映情况等,形成综合验收结果,视情况进行奖惩。 | 3,201,000.00 |
采购包2(**市东石镇2024年至2025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
服务类(****)
2-1 | 垃圾处理服务 | 海岸线和沿海滩涂保洁及各类垃圾收集作业服务 | 东石**岸线 | 1、安排专人对所有海岸和沿海滩涂及岸上保洁范围内各类垃圾与工地围墙或民宅交叉空地区域的杂草垃圾进行日常保洁,每天必须对海域进行巡回保洁及垃圾收运。2、遇到漂浮物要捞起,保证海岸和沿海滩涂面无漂浮物,保持海岸和沿海滩涂的清洁;退潮时,保证沿海滩涂面无垃圾及废弃物。3、对岸上的挂物进行清理,包括岸上沟壁、杂草、树枝上挂物清理及岸上沿沟管线上的挂物清理。4、严格按照确定的保洁范围(含海岸和沿海滩涂、海岸平台、岸上保洁范围内各类垃圾),对各种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清扫海堤两岸垃圾,铲除海堤上的杂草,做到日产日清,定点堆放,确保海面无漂浮物,海床内无阻水障碍物,海堤岸上无散在暴露垃圾、杂草的“三无”标准;及时清运定点倾倒垃圾,创新海道保洁机制。5、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海道保洁工作情况,按要求上报保洁工作周报或月报资料。6、及时将清理垃圾收集运至垃圾车,并运至垃圾中转站。7、****政府重要活动时,确保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清理完毕并保持清洁。8、在工作期间,必须配戴统一的服装,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9、垃圾收集车辆必须采用密闭的(不含盖帆布),不会造成“滴、撒、漏”,清扫收集的垃圾应送达垃圾中转站,配合好垃圾中转站工作。10、本项目配备的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并确保在作业时间段内作业人员不离岗,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专门负责本保洁项目的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情况。11、保洁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不可随意扔在岸边,不得焚烧、驱赶垃圾,注意作业的形象。12、未改造或正在改造的海岸和沿海滩涂人行道根据实际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以暂停保洁或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保洁。13、办公场所:中标人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必须在**市办理合法注册的机构(含分支机构),且应在主管部门管辖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一处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70㎡。配备1部固定电话、1部传真机、2部联系手机,保证于水利、气象、业主等部门的联系等。14、员工住宿场所:中标人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必须解决外来员工的住宿问题,包括租用员工住房,且住房应符合安全要求、便于管理。15、保洁范围****公司将垃圾堆放或清扫至在保洁路段范围内不及时收集清运的,保洁公司应自行协调处理,若协调未果需报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好日常保洁和垃圾收运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管理部门的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检查验收:由采购人考评组对日常服务进行抽查,结合上级各级考评情况及群众和有关媒体反映情况等,形成综合验收结果,视情况进行奖惩。 | 3,199,50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任晓瑜 |
评审专家: | 郑健 、 王菁 、 郑湘如 、 张锦妹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各采购包中标金额(万元):100万元以下,收取比例1.5%,100万元-500万元0.8%。各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东石镇2024年至2025年道路村居垃圾收集转运服务:3.26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市东石镇2024年至2025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3.259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1、采购包2:所有投标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 **市东石镇石东路80号
联系方式:159****1812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海天路1号804-2室
联系方式:135****58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秋琴
电话:135****5833
****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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