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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隆大道717号粮所大院内4号物业租赁 | ||
GJB2024-203 | ||
**区镇隆大道717号粮所大院内4号物业租赁 | ||
正常公告 |
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区镇隆大道717号粮所大院内4号物业租赁 | 组织方: | ****交易中心****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2024]094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0-30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4-203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11-13 10:00:00 |
底价(万元): | 0.172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5175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2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13 09:00:00 |
成交时间: | 2024-11-13 10:00:00 | ||
成交人: | 芦丙宏 | 成交价: | 0.1725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区镇隆大道717号粮所大院内4号物业租赁项目,租赁面积345平方米。本次租赁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原租赁合到2024年11月31日届满。标的装修简易,陈旧,混合结构三层,水电齐全。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0.5175万元。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前****交易中心****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交易中心****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5年。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八)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九)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 (十)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https://cqjj.****.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管理局 ****交易中心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管理局 ****交易中心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叶燕平(女士),联系电话:075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