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苑二期安置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46550.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3376.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173.83平方米,包含 5#、6#、7#栋高层住宅、8#、9#栋酒店公寓、10#栋幼儿园及地下工程。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评审咨询服务 | 自然苑农民安置房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 自然苑农民安置房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 1 | 项 | 712800.00 | 712800.00 |
1、提交成果时间:从项目委托之日起计算,要求120天内提交审核成果(劳动节、国庆节和春节小长假不计入)。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正式成果须提交纸质版1套,电子文件1套(光盘)。
2、成果文件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的相关规定。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规定进行项目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2、为保证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对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质量、管理监督、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参考“雨财评综字[2022]4号”《**区财****评审中心造价咨询服务单位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一、付款条件及方式
1、付款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服务单位完成项目服务提交成果文件,并配合区财评完成项目最终评审,出具项目结算评审报告后,依据服务合同支付相应服务费。
二、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结算评审人员须全程参与审计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后续工作中,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采购人将不定期对项目团队成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两次人员不符等违约情况将上报采购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2、中标人须委派专人负责与建设方及施工方对审,实际对审人员须与投标文件载明的团队成员一致。
3、为满足对审的实际需求,中标人须24小时响应采购人要求,1小时内可到达采购人办公地点。为确保投标人所做承诺得到有效保障,要求投标人提供场地照片,办公场地位置到达采购人办公位置的电子地图路线及时间,并提供办公场地的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
4、中标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5、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