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润泽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受****的委托,代理**市润泽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于2024年4月8日9时00分(**时间)****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运输局的监督下,****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进行了细致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依法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湖****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集团有限公司、**省****总院****公司(联合体) | **省****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万元) | 4544.6545 | 4571.1957 | 4580.159396 | |
质量目标 | 1、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质量目标:设计深度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验收。 2、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质量目标:设计深度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验收。 2、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质量目标:设计深度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验收。 2、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 | |
环保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污染事故 |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污染事故 |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污染事故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210日历天 | 21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行业设计甲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行业设计甲级 | |
填报的项目业绩 | 1、**省**至**高速公路LDSJ01标段初步勘察设计; 速公路第YCSJ-1标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 1、**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01标段; 坝公路工程C合同段; 7**张公庙至****公路 改建工程**段; | 1、S210**至杨桥公路勘察设计;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洪林 | 章兵 | 李清波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京111********27802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湘143********06431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湘143********69849 | |
个人业绩 | **至**高速公**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B8合同段 | G207、G353、S233**沅澧城镇快速干线**至**公路改建工程A1合同段(**段) | S208****至忠防公路改建工程;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刘利群 | 洪春林 | 杨进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 A080********000982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个人业绩 | 1、**省G60**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第二合同段勘察设计; | 1、**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01标段; | 1、G60**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第一合同段勘察设计;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白雪杉 | 卢大峰 | 黎军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京111********03303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湘143********03045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 |
个人业绩 | 1、棋**长江公路大桥连接线**至大治段(**段)土建工程QPZLJXTJ-1标段; | G207、G353、S233**沅澧城镇快速干线**至**公路改建工程A1合同段(**段) | S316**县长庆至童市公路改建工程 |
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 ****公司 | 第一信封分数过低,未被选入第二信**标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分数过低,未被选入第二信**标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的规定,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时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以上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方将确定以上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该项目最终中标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清溪镇**大道市交通人防大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5****32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湘府东路二段 108 号水岸天际 1 栋 915-923 室
联系人:赵敏(项目负责人)、韩伟斌、杨程林
联系电话:0731-****3388
传 真:0731-****3388
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 址:**市**大道
电 话:0731-****7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