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仲恺高新区人文纪念园项目(一期)施工-附属工程2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仲恺高新区人文纪念园项目(一期)施工-附属工程2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工期 | 质量 | 综合得分 |
1 | **** | 8.50% | 210日历天 | 合格 | 86.68 |
2 | **市鹏雄****公司 | 6.40% | 210日历天 | 合格 | 76.98 |
3 | ******公司 | 7.70% | 210日历天 | 合格 | 78.97 |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二)评标地点:****评标室。
(三)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
1、****;
2、**市鹏雄****公司;
3、******公司。
(四)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6家投标企业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八)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可向本项目监督机构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6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