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我司对**市**区**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EPC(设计、施工)(项目编号:****)组织公开招标,于2024年11月15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做出以下补遗: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1 条款号:1.4.1/1.11.2 条款名称: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内容说明: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3.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4.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牵头单位)公章复印件****公司人员)”与招标范本说明部分中要求不一致。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近1个月份社保证明加盖单位(牵头单位)公章复印件****公司人员)”与招标范本说明部分中要求不一致。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1 条款号:1.4.1/1.11.2 条款名称: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内容说明: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3.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4.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牵头单位)公章复印件****公司人员)”。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近三个月份社保证明加盖单位(牵头单位)公章复印件****公司人员)”。
2、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补遗!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文庄路20号
联系人:廉子毅
电话:0898-****795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金贸街道金秀街1****广场4栋1801室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898-****1161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