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段园镇片区)分包工程(项目编号:****)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5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一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市飞竣****公司
二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省金刚****公司
三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四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市东地建筑****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特此公示,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00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单位的依据。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志、刘红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286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