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区南片区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公司名称)受****(招标人名称)委托,对****关区南片区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六室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编号) |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59713Y | 914********3451510 | 914********652940U | |
评标总得分 | 97.59 | 93.93 | 85.2 | |
投标报价(元) | ****6253.24 | ****8061.39 | ****4816.64 | |
项目建造师(经理) | 梁志伟 | 朱大鹏 | 张志明 | |
质量要求 | 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控制价(元) | ****5786.74 | |||
投标工期(日历天) | 365 | 365 | 365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人员 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 | 梁志伟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80611 |
2 | ******公司 | 朱大鹏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 241****00934 |
3 | ******公司 | 张志明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96041 |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合同规模 |
1 | **** | 长江大道(**路-安濮南线)、**大道(铜雀路-高速桥)、站南大道(贵宾通道交叉口-**路)、诚信路(文明大道-站南大道)四条道路大修工程项目 1标段 | ****示范区****服务局 | 2022年7月4日 | ****9638.57元 |
黄**路(兴泰路—**路)工程 | ****示范区****服务局 | 2022年10月27日 | ****6926.35元 | ||
2 | ******公司 | **市黄河大道、海河大道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市黄河大道(中华路-永明路)工程 | 安****指挥部办公室 | 2021年9月 14 日 | ****1131.17元 |
**市黄河大道、海河大道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市海河大道(中华路-永明路)工程 | 安****指挥部办公室 | 2021年9月 14 日 | ****9556.57元 | ||
3 | ******公司 | **市KF1号路(**路-生态廊道)、KF3号路(桑园路-生态廊道)工程(EPC) | **市****建设局 | 2023年12月27日 | ****8709.59元 |
中国童装名镇柏庄产城融合示范园(G107环境政治工程)道路工程二标段 | 安****人民政府 | 2022年1月5日 | ****7593.27元 |
其他荣誉奖项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获得情况 | 获得时间 |
1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1、桑园路(明福街-同兴路、岳飞街-**大道)工程获2022年度**省市政工程金杯奖 2、**市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及粪便协同联合厌氧消化处理项目(EPC+O)总承包项目获2023年度**省市政工程金杯奖 3、长江大道(**路-安濮南线)、**大道(铜雀路-高速桥)、站南大道(贵宾通道交叉口-**路)、诚信路(文明大道-站南大道)四条道路大修工程项目 1标段-长江大道(**路-安濮南线)获2023年度**省市政工程金杯奖 | 2023年3月 2023年11月 2023年11月 |
2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1、**市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及粪便协同联合厌氧消化处理项目(EPC+O)总承包项目评为2023年度**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2、长江大道(**路-安濮南线)、**大道(铜雀路-高速桥)、站南大道(贵宾通道交叉口-**路)、诚信路(文明大道-站南大道)四条道路大修工程项目 1标段-长江大道(**路-安濮南线)评为2023年度**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 2023年11月 |
3 | 投标人获先进企业情况 | 1、**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2、**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3、**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 | 2024年1月 |
4 | 投标人获省、市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 2023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2024年4月 |
5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梁志伟 获2022年度**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 2023年2月 |
6 | 突出贡献企业 | 1、2021年度灾后恢复重建突出贡献企业 2、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突出贡献企业 3、2023年度应急抢险先进企业 | 2022年2月22日 2023年3月28日 2024年1月26日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
1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1、中华**段(盛业大道-省界)拓宽改造工程获2022年度**省市政工程金杯奖 2、人民大道(京港澳高速公路-规划路)工程获2022年度**省市政工程金杯奖 3、海河大道(**路-盖津路)工程获2022年度**省市政工程金杯奖 | 2023年3月 |
2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1、黄河大道(中华路-永明路)工程获2022年度**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2、****学院地下人行通道工程2022年度**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 2023年3月 |
3 | 投标人获先进企业情况 | 1、**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2、**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3、**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 | 2023年2月 |
4 | 投标人获省、市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 2022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2023年4月 |
5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朱大鹏 获2023年度**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 2024年1月 |
6 | 突出贡献企业 | 1、2021年度城市防汛抢险突出贡献企业 2、2021年度灾后恢复重建突出贡献企业 3、2023年度应急抢险先进企业 4、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企业 | 2022年2月22日 2022年2月22日 2024年1月26日 2024年1月26日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1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1、****州路(**大道南-南水北调)等8条**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岳飞街(永明路-**路)工程获2022年度**省市政工程金杯奖 2、**市永明路(明福街-****停车场工程获2023年度**省市政工程金杯奖 3、**市永明路(文明大道南400米-**大道)工程获2023年度**省市政工程金杯奖 | 2023年3月 2023年11月 2023年11月 |
2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1、**市永明路(文明大道南400米-**大道)工程获2023年度**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2、**市永明路(明福街-****停车场工程获2023年度**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 2023年11月 |
3 | 投标人获先进企业情况 | 1、**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2、**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3、**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 | 2024年1月 |
4 | 投标人获省、市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 2023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2024年4月 |
5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张志明 获2023年度**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 2024年1月 |
6 | 突出贡献企业 | 1、2021年度灾后恢复重建突出贡献企业 2、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突出贡献企业 3、2023年度应急抢险先进企业 | 2022年2月22日 2023年3月28日 2024年1月26日 |
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投标单位被废标。
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商务标得分 | 信誉标得分 | 总得分 |
1 | **** | 84.59 | 13 | 97.59 |
2 | ******公司 | 79.93 | 14 | 93.93 |
3 | ******公司 | 72.2 | 13 | 85.2 |
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7至2024年11月29日 |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联系电话:0372-****019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联系人:张晓敬
联系电话:133****8685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秦钰昕
联系电话:13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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