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县凌笪镇兴凌北路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县**镇中港东路中房朗润园 | |
项目名称 | **县龙须**部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单位:****公司) |
地址: 安****经济开发区******公司厂房内3楼301、**省******商贸城15栋6-2号 | |
投标报价:****791.15元 | |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1.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施工图、项目涉及各类专项设计均须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各阶段成果达到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2.施工: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 |
综合得分:98.37分 | |
项目负责人:赵威风(施工负责人)、韩再宇(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82872、200****113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地址:**市**县昭关镇谭泉行政村鲍庄村030号、**省**市**区**大路535号 | |
投标报价: ****740.1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1.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施工图、项目涉及各类专项设计均须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各阶段成果达到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2.施工: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 |
综合得分:98.08分 | |
项目负责人:蒋妮娜(施工负责人)、 胡宏亮(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04771、202****348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省**市**县十字镇通站路茶城11幢3#、**省贵******调度中心2号楼207-1099号房 | |
投标报价: ****411.57元 | |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1.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施工图、项目涉及各类专项设计均须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各阶段成果达到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2.施工: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 |
综合得分:98.08分 | |
项目负责人: 胡萍(施工负责人)、姜洪涛(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皖234****03344、202****696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行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公司单位因根据评标办法第4.2条,未见设计及施工负责人相关证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 **源泽****公司单位因根据评标办法第4.2条,施工负责人证书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公司单位因未见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根据评标办法第4.2条,资质等级不满足,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36****557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87****277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