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三公里”就业圈求职招聘对接服务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采购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路278****广场二期A幢1403室
成交金额:198000元
服务期:1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太**人民北路
联系电话:133****57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广场 C2 楼 32 层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193****2885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4000元: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收取。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太**人民北路,联系电话:133****5776 、193****2885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58-****19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