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昝岗市政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询价函
(编号:ZJJZ-ZGXM-SPTXJ-2024-005)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工程局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项目分为3个项目包,分别为:****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昝岗片区N10、N11南延工程(一期)项目、昝岗片区N5**延工程项目;各包件项目概况如下:
1.1****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照明工程、组合排管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1.2昝岗片区N10、N11南延工程(一期)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1.3昝岗片区N5**延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隧道(含机电系统)、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通信组合排管、热力工程、燃气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14日中标,中标额29446.356534万元,合同工期548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
1.2询价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暂定数量 | 计划交货 日期 | 交货地点 | 质量标准 | 包件号/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300 | 2024.12 | 项目部施工现场 | 《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 BJ01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19000 | BJ01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50 | BJ01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400 | BJ01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10000 | BJ01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1100 | BJ01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3 | 100 | BJ01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450 | BJ01 | |||
合计 | m3 | 31500 |
二、 支付方式
2.1无预付款。每月16日对账结算货款,每期结算后次月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剩余结算货款的30%,待供货结束无质量问题并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三个月后无息支付给供方,但结算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2.2如建设单位延期支付需方,需方也将延期无息支付供方。供方知悉建设单位对需方的支付条件,当建设单位支付比例小于主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支付时间晚于主合同约定的时间,视为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在延期支付期间,供方不向需方主张债权,也不以“需方未通过法律诉讼或仲裁手段向建设单位主张债权”或“需方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为由,向需方主张权利。
2.3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供应链、信用证、反向保理等其他应付端产品支付材料款,****银行承兑、供应链、信用证、反向保理等其他应付端产品支付材料款,贴息费由需方据实承担,需方支付贴息费用前,****银行出具的合规贴息票据并开具与之对应金额的发票。
2.4需方以混凝土试件28天强度报告为混凝土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当期结算时,扣除上期结算混凝土28天强度达不到要求的部分,同时扣除供方应承担的因上期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要求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金额。
2.5结算时,供方必须保证本次结算的混凝土所使用的原材料(包括砂、石子、水泥、外加剂、水质等)的材料检测报告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提供书面证明。
三、计量方式
3.1混凝土数量的确定:供方送达需方施工现场交货地点的混凝土运输车实际装载量并经需方及分包商签字确认的混凝土数量(以下简称“现场送达数量”),与需方按照设计图纸尺寸计算体积的数量(以下简称“图纸计算数量”)进行对比,两个数量相互复核,若现场送达数量大于图纸计算数量,计量数量以图纸计算数量为准;若现场送达数量小于图纸计算数量,计量数量以现场送达数量为准。
3.2临时工程及无预算用量部位使用的混凝土,以供方供应并经需方授权人员及分包商现场签收的数量为准。
3.3需方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数量进行车车过磅,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容重需在报价单后附件二单独填报(此混凝土容重为参考数值,实际混凝土容重以供货期间现场实测为准),需方将根据过磅重量按容重计算混凝土实际方量,当实际方量低于现场送达数量则以实际方量签收。
四、定价方式
合同履行期间实行固定价结算,综合单价=材料单价+运杂费,综合单价为混凝土运送到需方施工现场的不含泵送费用、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所得税等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包括:混凝土材料费、拌合费、运杂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等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风险、国家政策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单价内,除补充协议外,在供应期间内不作任何调整。
五、中标价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询价人对满足询价函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直接确定供应单位,但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框架协议价格的除外。
报价相等时供应单位的确定:若同等条件下相同报价在2家及以上,则询价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供应单位。
六、质量标准
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须满足现行国家《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T 385-2019、《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管理规程》DG/TJ 08-2034-2008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N10、N11南延工程(一期)、N5**延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和监理对产品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七、询价函获取方式
八、报价单的递交
8.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9时 至2024年11月27日9时。报价人应当****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ec.****.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8.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询 价 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N10、N11南延工程(一期)、N5**延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胡洋
电 话:185****6608
询价组织机构:****公司物资装备部
联 系 人:吴新波
电 话:131****1333
1 | 混凝土 C15 | 300.****0000 | 立方米 | |
2 | 混凝土 C20 | 19000.****0000 | 立方米 | |
3 | 混凝土 C25 | 150.****0000 | 立方米 | |
4 | 混凝土 C30 | 400.****0000 | 立方米 | |
5 | 混凝土 C35 | 10000.****0000 | 立方米 | |
6 | 混凝土 C40 | 1100.****0000 | 立方米 | |
7 | 混凝土 C45 | 100.****0000 | 立方米 | |
8 | 混凝土 C50 | 450.****0000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