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生产车间扩容升级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91552K | 建设单位法人:张维鑫 |
段玉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江桥镇高潮路65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康德莱生产车间扩容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C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江桥镇高潮路658号 |
经度:121.32433 纬度: 31.2518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29 |
沪114环保许管〔2023〕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4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191552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191552K | 验收监测单位:**无迪****公司 |
****0114MA1GUAB559 | 竣工时间:2024-04-30 |
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01 |
2024-10-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710B6540BBC941C7BBA1F22A0BB489C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通过调整厂房布置,增加设备,升级车间生产环境和环保设施,以及增加一次性注射器2.3亿支的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通过调整厂房布置,增加设备,升级车间生产环境和环保设施,以及增加一次性注射器2.3亿支的生产。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增一次性注射器2.3亿支。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一次性注射器2.3亿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工艺为搅拌-熔融-注塑-冷却-修边-印刷-组装-包装-灭菌-解析-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工艺为搅拌-熔融-注塑-冷却-修边-印刷-组装-包装-灭菌-解析-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现有1#排气筒处理装置由一级活性炭吸附改为二级活性炭吸附,1#排气筒风量由12000m3/h增加到18000m3/h,高度20m,内径由0.55增加到0.75m;现有6#排气筒处理装置由一级活性炭吸附改为二级活性炭吸附,风量9000m3/h不变,高度25m,内径0.55m;粉碎废气经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新增的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排放。噪声:新增噪声设备通过基本减振、建筑隔声,依托已建厂房建筑隔声措施降噪。固废: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西北角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存放于厂区的东北角的一般固废暂存点,委托专业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破碎机升级为整体密闭,不产生破碎粉尘,不再设置布袋除尘装置;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接入现有1#排气筒,风量由原批复的18000m3/h降为到15600m3/h,高度20m增加到25m,内径由0.55增加到0.75m。1#排气筒由1幢厂房西侧移动至5幢厂房南侧;印刷废气处理措施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调整为“活性炭棉+活性炭”装置处理;6#排气筒高度由25m调整为15m,风量调整为35000m3/h,由1幢厂房东侧移动至1幢厂房北侧。噪声:新增噪声设备通过基本减振、建筑隔声,依托已建厂房建筑隔声措施降噪。固废: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西北角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公司进行处理处置;除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的东北角的一般固废暂存点,委托****公司处置。 |
废气:破碎机升级为整体密闭,不产生破碎粉尘,不再设置布袋除尘装置;1#排气筒高度20m增加到25m,风量由原批复的18000m3/h降为到15600m3/h,由1幢厂房西侧移动至5幢厂房南侧;印刷废气处理措施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调整为“活性炭棉+活性炭”装置处理;6#排气筒高度由25m调整为15m,风量调整为35000m3/h,由1幢厂房东侧移动至1幢厂房北侧。噪声:新增噪声设备通过基本减振、建筑隔声,依托已建厂房建筑隔声措施降噪。固废: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西北角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公司进行处理处置;除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的东北角的一般固废暂存点,委托****公司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3幢厂房一层~三层,总面积约4800m2,作为仓库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3幢厂房一层~三层,总面积约4800m2,****集团的子公司作生产车间;1幢1层西侧空置区域,面积约2600m2,作配件仓库。 |
布局调整,3幢一层~三层,总面积约4800m2,****集团的子公司作生产车间;1幢1层西侧空置区域,面积约2600m2,作配件仓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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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55 | 0.0091 | 0 | 0.393 | 0 | 0.052 | -0.384 | / |
1.476 | 0.1283 | 1.476 | 0.1893 | 0 | 1.415 | -0.06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注塑废气-二级活性炭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 | 二级活性炭装置 | 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3次 | |
2 | 印刷废气-活性炭棉+活性炭装置 | 《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15)表2标准限值/《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表1标准限值要求 | 活性炭棉+活性炭装置处理 | 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减震垫隔振;设备定期维护;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隔振;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进行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 监测2天,每日昼、夜间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各类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需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堆放,并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本市的有关规定分别妥善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公司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噪声防治措施依托已建厂房建筑隔声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噪声防治措施依托已建厂房建筑隔声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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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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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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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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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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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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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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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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