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贺氏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污染防治及再生利用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010067J | 建设单位法人:贺欣 |
贺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市**四**四丰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污染防治及再生利用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5-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 **市**四**四丰村 |
经度:130.339168 纬度: 46.75046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09-21 |
佳环建审〔2012〕8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11-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2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010067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2********010067J | 验收监测单位:**世纪****公司 |
****0800MA195TT086 | 竣工时间: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545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根据《****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及再生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成,但由于火灾影响,无法开展运行,因此采用堆存和农户施肥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30万只蛋鸡粪污处理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30万只蛋鸡粪污处理工程,目前仅有残存设施,不满足运行条件。项目目前有蛋鸡养殖规模17万只,产生粪污堆存后,全部作为肥料使用。项目实际建设两栋储粪池,用于储存15万只蛋鸡产生的粪污 |
根据《****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及再生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成,但由于火灾影响,无法开展运行,因此采用堆存和农户施肥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由“固液分离十固形物生物菌发酵十液态物FHCPF消化反应”变更为复合菌发酵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按照环保要求建设了相关的粪污治理设施,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并生产有机肥,于2016年8月投产。2019年7月由于线路短路问题发生火灾,设备受损严重导致停产,为保证粪污堆存、利用不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厂界噪声情况进行监测,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根据《****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及再生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成,但由于火灾影响,无法开展运行,因此采用堆存和农户施肥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佳环建审[2012]89号 一、本建设项目位于**市四丰乡****院内,****水库1.5公里,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设处理30万只蛋鸡鸡粪便沼气化工程及颗粒有机肥生产线,投资500万元。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建筑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严禁夜间(晚22:00-次日6:00)施工。产生的建筑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本工程投入使用后产生的沼液储存于储沼池中,用于农田施肥,不得外排。 3、燃沼气锅炉,锅炉房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不得低于8m。锅炉烟气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项目所产生沼渣进行堆肥用于农田有机肥,堆肥过程中会产生恶臭,必须喷酒掩臭剂等措施降低臭气排放强度。使用EM水溶液喷洒集粪槽沼气工程各水池和厌氧塔、储液池采取加盖封闭措施。厂界臭气浓度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规定。 4、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在具有防渗功能的垃圾池内,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废脱硫剂返回厂家回收利用。沼渣经干化处理后作为普通有机肥外卖。 佳环建审[2015]128号 一、我局原则上同意报告所列变更内容:将鸡粪处理工艺由“固液分离十固形物生物菌发酵十液态物FHCPF消化反应”变更为复合菌发酵工艺,有机肥产量由1000t/a调整为1500t/a,供热锅炉由一台沼气锅炉调整为一台0.23MW燃煤热风炉,总投资由500万元调整为520万元;本项目变更后,建设地点、占地面积、鸡粪处理量、依托工程均不发生变化。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燃煤热风炉烟气经干湿二级(旋风除尘十水雾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烟囱高度不低于15m,锅炉烟气排放要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其他炉窑标准和表4燃煤炉窑标准。 2、鸡粪暂存间全封闭;烘干机内含湿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收尘后再经离子除臭设备去除异味,确保NH3、H2S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标准。排气简高度不低于15m。 3、烘干机、分选机、锅炉风机等高噪声生产设备应布置在车间内,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筛分出的羽毛杂质和生活垃圾统一清运;燃煤灰渣外售做建材原料实现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及再生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成,但由于火灾影响,无法开展运行,因此采用堆存和农户施肥使用。建设30万只蛋鸡粪污处理工程,目前仅有残存设施,不满足运行条件。项目目前有蛋鸡养殖规模17万只,产生粪污堆存后,全部作为肥料使用。项目实际建设两栋储粪池,用于储存15万只蛋鸡产生的粪污 |
根据《****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及再生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成,但由于火灾影响,无法开展运行,因此采用堆存和农户施肥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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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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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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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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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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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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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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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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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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