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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江府批复〔2024〕91、93号),****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拍卖起叫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三合镇**村(SH-BL-01) | 38012 (57.02亩) | 38012 (57.02亩) | 商业用地 | 40年 | ≥1.0且≤1.5 | 100 | 1141 |
2 | 三合镇**村(SH-BL-02) | 12721.26(19.08亩) | 12721.26(19.08亩) | 商业用地 | 40年 | ≥1.0且≤1.5 | 100 | 382 |
3 | 高新区**路西侧(E1-02) | 12515.35(18.77亩) | 12515.35(18.77亩) | 商业用地 | 40年 | ≤2.5 | 123 | 461.74 |
地块详细规划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江自然**条〔2024〕038、039、055号)。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下例情况:(一)**境内因自身原因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二)**境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尚未处置的;****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能参加竞买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不设底价,拍卖以土地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编号1、2地块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的出让金,余下的于一年内缴清(不计算分期付款利息);编号3地块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的出让金,余下的6个月内缴清,不计算分期付款利息。
四、建设时间要求: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竣工。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7****服务中心(四楼18号窗口)获取拍卖文件并申请报名。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6:00;竞买保证金若以转账的方式支付,须在2024年12月17日16:00****银行账户。
****银行帐户1:
开户行:****营业部
户 名:****中心公共**交易保证金专户
帐 号:222********012161
****银行帐户2:
开户行:****公司**支行
户 名:****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9****61784
****银行帐户3:
开户行:******联社
户 名:****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291********017696
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心将在2024年12月17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2月18日14:00在绵****服务中心(**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33****中心大楼三楼)举行。
七、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四楼18号窗口
联系电话:0816-****017
联系人:陈女士
(二)出让人:****
联系电话:0816-****875
联系人: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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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