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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能源 |
征地工作程序 |
2024-11-26 16:01:44 |
**县 |
2024-11-26 16: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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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4年第四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
**县2024年第四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区涉及我县**镇**村、大畈村、丰园村、**社区、金河村、康宁村、菱湖村、杨林村;洪铺镇**村、宏光村、金鸡村、三岭村、石库村、新岗村、冶塘村、**村;黄墩镇皖埠村;江镇镇虞山村。共涉及4个乡镇18个行政村共109个地块,建设总规模16.9923公顷,现状为农村居民点。复垦后新增耕地面积16.8949公顷。
土地权属界定清楚,权属界线明确,无权属争议。
一、权属调整的内容
1、宅基地权属调整
****基地积属,统一收归原集体经济组织,由该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不得荒芜。搬迁房屋后,周边的自留荒草地,自留残次林地和承包经营残次林由各搬迁户自己经营,该集体经济组织不再划自留地、自留林,承包经营时间按相关政策执行。
2、公路、沟渠占用土地权属调整
结合周边各项基础设施情况,对复垦的耕地进行路、渠、沟的配套,以保证其有效的耕种。对道路、沟渠综合整治,达到沟端路直效果,方便生产和排灌。项目区原有的鱼塘等归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原承包经营权调整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的基本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引导,对整理后的土地采用反租倒包方式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项目竣工后,按照经批准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权益,并重新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不变
4、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整
复垦后形成的格田成方的格局,打乱了原有土地的权属界线,将根据整理后的情况,由村民与村民之间进行土地相等面积相当质量的交换调整。需重新签订权属界线协议书,重新登记确权,变更土地所有权证书。
二、权属有异议的处理
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区1:10000分幅图,查清各土地使用者的权属状况,由各村组织地块丈量存在争议的土地,而又一时协商不了的,按现状进行统计,先测量出该地块的面积,把现场有争议地块标出,依法进行协商解决。对权属调整有异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经协商不能解决的,****政府调处。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有异议的,****委员会****政府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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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