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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2024年市本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督性监测》项目比选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单位中选人(承包人),开展**市2024年市本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督性监测。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现将相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比选人:****。
2.项目名称:《**市2024年市本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督性监测》项目。
3.项目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总站土字〔2024〕73号),对**市2024年市本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附件)中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制定和实施监测方案,编制监测报告,做好各环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确保在一个周期年内完成1次全部土壤点位监测,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地下水点位监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同类监测工作相关经验;
5.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供资料的要求。
1.资格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资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2.项目推进相关材料:针对此项目人员配备、编制实施方案、质量保障、进度安排等情况。
3.近5年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及有关业绩;2023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报价〔项目限价28万元以内,含《**市2024年市本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督性监测》项目现场踏勘、差旅费、方案编制费、打井费、取样监测费
等〕,参选人报价不得高于上述价格。
5.其他。
四、采购项目的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按照国、省、市相关要求提交成果,并将采购项目相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责任自负。
2.参加比选报名单位按以上第三项内容制作并提交2套比选材料,均加盖公章、骑缝章,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中进行包装同时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文件袋上写明比选报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3.我局将通过比选确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本次项目的实施等;中标单位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两天内书面确定是否应标,若在两天内未接到中标单位确定书将视为放弃。
五、截止日期
报名资料受理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日下午6时,逾期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上公布。
七、比选方式
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选的项目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雅爽
联系电话:0838-****135
联系地址:**市泰**路一段228号
邮编:6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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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