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里镇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实施乡村**项目(EPCO)(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庄里镇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实施乡村**项目(EPCO)(二次)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庄里镇庄里村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智、178****946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镇浙商大市场 D1幢11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田德过、155****6165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公司) | **如歌****公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公司) | ****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地址 | **市浦****社区新娄路5-1号(联合体成员:**省****市凯棉路140号****广场北区3层3号) I 棉路 | **省**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999号(**高新区8号楼3A08-20室)(联合体成员:**市**区封周路655号14幢201室J6974) | ****开发区红豆西路1号(联合体成员:**市**区**大道顺江段77号2栋6楼12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7.60%(约****000元) | 97.30%(约****000元) | 98.00%(约****0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12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20年运营 | 12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20年运营 | 12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20年运营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陈小君 | 翟海燕 | 高宇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苏232****07967 | 苏232****44264 | 苏232****01446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彭锋 | 江漫均 | 李永富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45133 | 17C****134 | 201****8555 | |||
综合评估得分 | 92.32 | 85.45 | 84.41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 | |||||
招标代理费 | 435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镇小康路与**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项目审批股/0557-****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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