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西中输,市技师学院,广东至衡,广州中长康达)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输,****学院,**至衡,**中长康达)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院入驻科教城搬迁开办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市盘岭路6号金凯苑A1栋03-1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庞郁
被投诉人1:******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厂房426房,研发厂房427房,研发厂房428房,研发厂房429房,研发厂房430房(仅限办公)
被投诉人2:****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市**区**东路68号
相关供应商:****(以****公司)
地址:**市**区思成路19号601房(仅限办公用途)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22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7月19日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于8月9日组织本项目开标、评标,于8月12日发布中标供应商为****的中标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于8月26日签订。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30日依法予以受理,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关于投诉事项1、2、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二)关于投诉事项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请求:由于对应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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