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嘉善县县级公路应急保障基地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基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县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3.2项目经理”条款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到位率必须达22天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承包人向发包方支付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次的监理例会,每缺席一次(以签到薄上签字为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到岗率必须达80%及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承包人向发包方支付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次的监理例会,每缺席一次(以签到薄上签字为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
2 | 采****县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3.2项目经理”条款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达不到要求的,承包人向发包方支付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第一次一个月内项目经理到位率未达22天按合同规定扣款,第二次一个月内项目经理到位率未达22天将予以清退,同时将此不良行为上报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达不到要求的,承包人向发包方支付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第一次一个月内项目经理到岗率未达80%及以上的按合同规定扣款,第二次一个月内项目经理到岗率未达80%及以上的将予以清退,同时将此不良行为上报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
3 | 采****县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3.3承包人人员”条款 | (1)承包人派驻人员的到位率必须达每月22天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人/天。(2)发包人**监理建立考勤制度,对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现场到位率进行考核 | (1)承包人派驻人员的到岗率必须达每月80%及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人/天。(2)发包人**监理建立考勤制度,对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现场到岗率进行考核。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境内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0319
质疑联系人:董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佳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1099
质疑联系人:俞鸿婷
质疑联系方式:0573-****1066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县**东路318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3-****231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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