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开化县城区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三年租赁权
**市**县**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113,800.00 元/年 |
共出租三种类型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箱式站牌、6米仿古双拼候车厅、8米仿古双拼候车厅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县
2024-11-27 |
2024-12-03 |
**市**县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杨女士|联系电话:0570-****381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 名称 | 交候车亭 | ||
计量单位 | 个 | 所在地 | **市**县 | |
型号 | 箱式站牌、6米仿古双拼候车厅、8米仿古双 拼候车厅 | 数量 | 51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 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 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 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38****0558 | |
联系地址 | 开****集团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13,8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113800元,租金不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公交候车亭广告位,严禁发布内容不健康、画面不雅观及产生负面影响等广告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三年总租金的10%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规划用途和标的既有结构、现状、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其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承租期间承租方须自行负责电力等配套接口、行政审批、自行承担电费等(如有)。具体以相关单位收费标准及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承租标的后进行装修改造、安装调试等作业,须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应负责广告位相关设施设备的制作与安装施工,并承担一切费用。因制作安装各广告位设施设备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或造成消防、安全、人员伤害等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自行承担广告经营、发布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及发布的广告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要求,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租赁期内,广告发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 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发布内容不健康、画面不雅观及产生负面影响等广告。因广告经营造成的行政处罚等均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有权对广 告内容进行监管,承租方需在安装前将电子稿广告内容发给出租方留存备查,如发现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每发现一次广告发布违规的,出 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下架广告,并要求承租方承担500元/次的违约金,出租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出租方全部损失。标的广告位以现状对外公开招租,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应 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 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人进行发布广告内容之前应先去相关单位进行审批。 8、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因制作发布的 广告及相关经营活动与第三方发生法律纠纷的,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和承 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9、本项目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广告设备的安装、日常维护维修、更换、拆卸等均应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成本费用。 11、租赁期内,承租方如发现广告位、公交候车亭结构性安全隐患问题, 需于当日立即告知出租方。因承租方不及时告知出租方,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任何损失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2、租赁期内,广告内容被县级相关部门提示整改的,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每发现一次,承租方承担500元/次的违约金。出租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出租方全部损失。 13、在合同期内,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对广告位周边道路改造、维修或翻新改变广告位原有造型或因需移动广告位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由此承租方经营、使用而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对承租方的任何损失不予补偿或赔偿。 14、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担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 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 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届时承租人须将标的广告位归还出租人,合同到期前,承租人若愿意继续承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公开出租竞标,对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如不参加竞标,则视为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 16、竞租人应仔细阅读《合同》(范本),参与竞标则默认合同约定条款,竞租人成功竞得后将按合同范本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样本)》。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414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 面通知函办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0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的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约定的延期周期延期40期。 4、选择动态报价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1.特别事项约定.docx 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4.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5.授权委托书.docx 2.实地勘察证明.docx 租赁合同.pdf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话 | 0570-****381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市柯**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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