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工务段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工务段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零小技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人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防洪工作管理办法》(WHG/GW108-2023)第二十条以及《工务系统无人驾驶航空器运用维护管理办法(暂行)》(武工路函[2024]109号)第二十一条要求,防洪排查要加强无人机手段运用,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提升防洪排查质量。我段拟采购无人机2套,根据《计划统计部关于下达2024年站段管理技改零小项目(第五批)核准计划的通知》,无人机采购款源已落实,列支段零小技改项目支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代理授权证明)。
②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③****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 16:00至2024年12月6日 16: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 09:00,****工务段五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0376-****3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