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矿风门等通风设施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
由****委托****组织的“********二矿风门等通风设施采购”(招标编号:****)已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6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8日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供货周期承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500元 | 按照矿方提供的技术规范书要求供货,****二矿对风门等通风设施的功能需求,保证井下风量能够按需分配,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卖方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所有采购项目运输至买方项目建设指定地点。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000元 | 合格 响应招标要求 | 签订合同25个日历天内所有采购项目运输至买方项目建设指定地点。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 |
2 | ******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提出异议的时间: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提出。在公示期内,若无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2、提出异议的形式: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提交书面异议函。书面异议函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鲜章,异议函应当说明诉求内容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证据)材料及说明。
四、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情况:**仟安****公司、**市****公司、****达****公司、******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四家单位不通过资格审查。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的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单位地址:**省**市**区永乐大街403号
联系人:何治林、赵仁山
联系电话:187****2743、136****84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联系人:吴静、王直洪
电话:0871-****7477、****2678
E-mail: ynzb11@v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