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通****示范区秋实路58号17号楼405室招租 2024-11-26 为确保资产增值保值,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决定将**省通****示范区秋实路58号17号楼405室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租标的地点及面积 招租标的位于**省通****示范区秋实路58号17号楼405室,面积为118.53平方米。 二、 报名参加竞租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单位报名者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参加竞租报价的,还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3.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汇款凭证(汇款至招租人指定账户,注明竞租保证金); 名称:**** 开户银行:****营业厅 账号:326********8170057761 三、 招租形式及标底价格 1.采用公开竞租,竞租底价(详见招租文件); 2.竞租期间所有费用自理,提供有效证件及联系方式。 四、 注意事项 1.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2.承租期间的水、电、气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6.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等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土地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屋,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7.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合同期限为1年,签订合同后,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 五、招租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17:00 报名地点:****示范区夏荷路431号6号楼1楼 招租人:****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31****9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