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76-076024Z0715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9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三年含税价148103.70元,三年不含税价14379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三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旭达****公司,投标报价:三年含税价207933.75元,三年不含税价205875.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招标人通知起立即实施,服务期三年。
中标候选人第3名:**益****公司,投标报价:三年含税价237593.70元,三年不含税价224145.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招标人通知起立即实施,服务期三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旭达****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益****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旭达****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益****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旭达****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益****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站、******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号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531-****64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联系人:王先生、董先生、于女士
电话:0531-****5909、****1838
电子邮件:SDLC@v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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