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个安置小区房源核查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表时间:2024-11-26 16:38:04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32个安置小区房源核查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询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
招标日期:2024年10月2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普通合伙)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车站新村17栋502室
成交金额:2178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32个安置小区房源核查咨询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2178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方勇、董国贵、伍志承
采购人名称:****
地 址:**市**区**中路461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8****7266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数谷8楼H1号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3****8817
收费标准:根据询价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3500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数谷8楼H1号 ,联系电话:173****881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