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仅限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40950.00元
评审总得分:78.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采购文件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 服务要求:对项目质量把关,工程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建设安全管理,系统测试,系统集成调试,项目培训,系统试运行和验收工作的关键点监理,系统移交及相关文档的起草和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做好项目合同与文档(资料)管理,受采购人委托,负责协调项目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并提供监理服务。中标人要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组织及技术方案把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合格(项目建设期3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金额614.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联系方式:155****061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汴河大道112号(信访局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司主任153****0132
名 称:****
地 址:****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联系方式:155****0618
项目联系人:吴显
电 话:15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