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第十七批申请建筑业企业厅级临时证书延续(委托审查)申报材料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4年度第十七批申请建筑业企业厅级临时证书延续(委托审查)申报材料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函〔2023〕283 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等相关文件,****现将委托审查通过的5家建筑业企业厅级临时证书延续资质(委托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7时30分。
公示期间,企业如对评审意见持有异议,请向我局行政审批科问询。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举报公示企业弄虚作假行为,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
《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表》
联系电话:0476-****603
通讯地址:****中心2011窗口
2024年11月26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内容 | 委托审查意见 |
1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 初审通过 |
2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初审通过 |
3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初审通过 |
4 | **市****公司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初审通过 |
5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初审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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