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1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六标)中标候选人公示表(重新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
项目标段名称 | **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1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六标)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咨询六标****288.96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2136、****2687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0752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咨询六标 | |||||||||
第一名 | **** | ****734.5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吕南翔 | 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 建[造]111********949 | ||
第二名 | **一凡****公司 | ****015.3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沈静 | 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 建[造]110********342 | ||
第三名 | 中竞发****公司 | ****902.2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解红梅 | 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 建[造]110********062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名称: 咨询六标: 1、****:**轨道交通十号线石子坝站(不含)-同****车站及区间隧道 ****车辆段出入线) 土建工程(含前期工程)工程;轨****车站、 ****车站及区间隧道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伸段工程前期及零星项目造价审核;**地铁 2 号线、4 号线、7 号线、10 号线车站及建筑外观翻新装饰项目;**轨道交通十号线 二期**站、 万寿路站及区间隧道工程项目;**地铁 1 号线、2 号线、4 号线、7 号线、10 号线、17 号线一期及 18 号线一二期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及维保;**地铁九号线一期、17 号线一期及 18 号线 一二期(含三站一区间) **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及维保;KVM 集中管理器、 电缆等设备采购及安装等项目。 2、**一凡****公司:**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工程工程造价咨询(六标段);**市轨道交通 2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三标);**轨****车站导向标识工程、上新街-礼嘉段声屏障制作及安装工程、高架车站屋面轻钢雨棚及外立面安装工程及人防门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合同;**市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设计起点~清溪河站(含)土建结构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轨道交通 15 号线一期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 二标);**轨道交通环线(南段)**溪-鹅公岩****停车场)土建工程(含前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六号线二期、六号线支线不锈钢栏杆及扶手、盲道、雨水箅子、 售票亭、空调候车室广告灯箱制作安装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合同;**轨道****车站导向标识工程、高架车站屋面轻钢雨棚及外立面安装工程、声屏障制作及安装工程及人防门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含结算)。 3、中竞发****公司:**市轨道交通 7 号线北延线(前川线)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第二标段);**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第三标段);**市轨道交通**线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第二标段);**市轨道交通 12 号线工程(**段)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第五标段)。 二、否决投标情况: 咨询六标:中大信(北****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A-3 投标人的业绩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而被否决投标。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信永****公司、****集团****公司、**泰莱****公司、新誉****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共 7 家投标人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否决条款中的“A-17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 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而被否决投标。 **中迪信众华****公司提供的《关于**市轨道交通投标情况说明》与技术方案中的人员配置情况不一致且不能合理说明成本构成。根据招标文件3.2.4条规定“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及投标函部分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法务合约部 (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23-****2173)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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