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惠东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光储充放微电网超充示范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公开选取【工程咨询】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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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储充放微电网超充示范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项目利用****办公楼和饭堂闲置屋顶,****停车场空地,建设“光储充放”微电网超充示范项目。本项目规划建设装机容量为333.06KWp分布式光伏,拟采用多晶硅光伏板设备,所发电量部分给充电场站使用; 其中停车场空地规划建设容量246.44kWp为光伏车棚,剩余86.62KWp为屋顶光伏,并配置一套容量为100kW/215kWh的储能设施、1套480KW总控箱(含6台快充终端和2台液冷超充终端)、2台7KW慢充、1台V2G双向6.6KW直流充电桩,共计11个车位,以及**容量为800kVA变压器。 协助采购单位开展****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工作; 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材料及现场调研情况,开展屋顶结构条件勘测、屋顶面积测量、可建光伏面积测量、储能建设需求、充电建设需求收集确认及装机量预测等工作,按实际勘察情况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 ||
是 | ||
2409-441323-04-01-890212 | ||
投资额(¥3,270,000元) | ||
备案要求 |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委员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为乙级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及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不接受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 ||
无 | ||
共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
¥20,000元 | ||
报价应按总价包干、该费用含成本、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 | ||
是 | ||
否 | ||
2024-11-28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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