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已由 **市****委员会以 **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区内各乡镇的分布式光伏,屋顶分布式光伏面积约10.6万平方米,装机容量约17.09Mwp,主要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柜、汇流箱、钢构件、铝构件、电力线缆、防雷接地、监控计量系统等设备购置及安装。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约6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含配套基础建设)、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 **市**区各乡镇(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6 交货期: 15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12月30日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
(3)具有投标货物(光伏电池组件和组串式逆变器)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雷裕岚 | 联系人: | 张元标、谢章纪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081 | 联系电话: | 023-****0678/191****0016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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