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做好我省自然**评估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19〕882号)要求,各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规定,建立和及时更新基准地价。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我县现行基准地价于2020年4月17日公布实施,距今已使用4年半。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让我县基准地价成果和宗地地价评估标准在我县土地供应市场中能充分反映我县真实土地交易价值,进一步提高企业拿地的积极性,促进项目在我县落地建设,现对《**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更新,决定公开比选土地评估机构承担我县2024年度**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根据招投标有关政策规定,公开诚邀相关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2.项目地点:**县区域;
3.资金来源:2025年财政预算;
4.工作标准与内容:成果需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验收。本项目执行国家现行的、最新的土地基准地价制定行业标准,参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等要求,划定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完成以级别或均质区域为基础的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建立完整的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5.服务时间:截止2025年7月前。
二、参选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方须具备开展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能力,能够依据相关规程及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开展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按照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递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承担项目的资质证书;
2.报价函。
四、比选文件递交
报送时间为自公告发布时间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17:00止,供应商将采购报价材料装入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文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24年12月2日之前启封”字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报送方式:本次比选资料只接受纸质文件
2.地 址:**县**街道富强路8号
3.联系方式:贺显鹏0851-****9357
4.报价单位****储备中心查阅相关资料用于了解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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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