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关于****年处理10万吨冶炼窑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24-10-16 17:01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16:56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4〕8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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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工业园),建设性质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磁选机、球磨机、筛分机等设备,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达到年处理10万吨冶炼窑渣的能力。主体工程包括:建筑面积7400m2生产厂房,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场、药剂库房、成品堆场;配套建设包括: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03%。
根据**鑫旺德盛****公司编制的《****年处理10万吨冶炼窑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分局对《报告表》的预审意见(恰环预审〔2024〕23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有组织排放干法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排气筒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限值要求。物料堆存装卸转运粉尘采取原料和产品堆场封闭、洒水降尘和输送皮带封闭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细粉筒仓呼吸孔粉尘采取在筒仓顶部配置袋式除尘器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采取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喷洒水、车辆冲洗和运输汽车遮盖篷布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湿法加工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浓缩机+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场地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封闭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相关管理要求,做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工作。生活垃圾经垃圾带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回收站;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交由持有相应类别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的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执行,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七)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的衔接,并按证排污。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或后续水淬渣的固废属性发生变化,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环境局****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环境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