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湾沚区六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建项目监理(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道与福****广场五楼508-514
成交费率:1.92%
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四、评审专家名单:胡昌飞、秦以套、刘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供应商业绩:①**区火龙街道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②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西埠镇)监理。
4、项目负责人业绩:①**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2020年度建设项目(凉泉乡片)施工监理合同;②****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合同。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伟业大厦1404楼,联系电话189****6622。
6、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北陶村芜屯路
联系方式:0553-****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伟业大厦1404楼
联系方式:189****6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话:189****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