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城镇供水水质检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呼住建字〔2024〕137号),为精准科学评估我市城镇自来质,全面、系统加强城市供水工作,推动我市供水高质量发展,确保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我局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服务内容:
1.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不产生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
2.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3.辅助委托方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全权代理招标活动中的质疑、投诉等实际问题。
4.委托方指令或者要求的其它和招标事项相关的工作。
5.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及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呼****交易中心备案。
2.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和代理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没有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
三、报价文件内容:
投标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收费报价单(标的金额为168万元)。2、营业执照复印件。3、承诺书。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公章,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原件备查。
四、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7:00点
纸质版报价文件送至地点:**七街建设大厦1408室
联系电话:0470******23
五、比选规则:
招标代理机构在满足第二项资格条件下,报价最低的为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六、本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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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