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四路(**大街至海丝大街)已由****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24]C0000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片区统筹统支,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为 3737.5715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起于**大街,由北向南,终于海丝大街。路线全长约761.9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km/h,道路红线宽70m,双向六车道标准。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电气工程(含电力、通信、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40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25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适用于贰级资质。本项目工程造价为 3737.5715 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为3737.5715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71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市“刺桐杯”优质工程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7:00(**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人民币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①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泉建筑[2021]48号);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银行、保险公司、****公司****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或④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建设厅公布的**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街道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2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8803,传真:/
联 系 人:王伟双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6 层(601-615 室)、9 层(903-915 室),邮编:/
电子邮箱:****@cntcitc.com
电 话:0595-****8828、138****5512、180****6196,传真:/
联 系 人:游连阁、唐高添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cn
联系电话:0595-****5508/****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 址:****中心 A 栋 6、7 层
联系电话:0595-****8976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 址:**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栋4楼
联系电话:0595-****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