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石街道兴工路以东、广福路以北,明凯街以南(西北角)地块3年租赁权
19.827 万元/年 | 出租面积约8800平方米 |
2024-11-27 |
2024-12-03 |
**市六石街道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黄女士|联系电话:0579-****2855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市六石街道 |
土地证号 | / | |
土地面积 | 8800.00平方米 | |
用途 | 因土地性质,不允许经营有污染环境、噪音的行业。 | |
类型 | 无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标的状态 | 闲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装修、无设施设备。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面积、出租范围、现状等,具体均以现场实地勘察或咨询出租方为准。 6、如租赁的地****政府拆迁等原因需要由甲方提前收回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在此情况下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甲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腾空土地,租金按实际租用的时间计算。如乙方拒绝配合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收回土地。 7、如因合同期满、合同解除和终止、****政府拆迁等原因,乙方应当及时返还土地但拒不返还的,乙方需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租金直至甲方收回土地之日止,乙方还需按照同期的年租金30%的标准向甲方进行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强制腾空,如乙方拒不腾空的,甲方有权自行强制腾空,由此造成所有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届时土地内的所有物品甲方有权视为废弃物进行处理,土地内的装修装饰物甲方有权全部拆除。乙方同意,在此条款约定的范围内无权通过诉讼、催讨等途径向甲方要求进行赔偿或者补偿。 8、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导致土地毁损影响土地租用的,本租赁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租金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 9、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联系人 | 钟臣君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39****7095 | |
联系地址 | **省**市东****社区总部中心D幢东十九楼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9.827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标的租金一年一付(租期内每年租金不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标的租金一年一付(租期内每年租金不递增)。 | 出租用途 | 因土地性质,不允许经营有污染环境、噪音的行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标的租金一年一付。竞价成交后,首期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账号:201********6786)支付竞价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0%)及交易服务费;逾期不付清上述款项或办理手续者,本公司视同违约,已付款项(含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竞得后承租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签订之日起计算,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3、本次竞价标的仅为出租方委托的地块使用权,标的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因甲方出租的仅是土地,因此乙方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厂房等所有的配套设施的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责任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证其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用工,不得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 4、承租人不得擅自将该地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新乙方,并与甲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承租人如出现擅自转租、转借、分租或变相转租他人使用行为的,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须按年租金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承租期间出现的各类纠纷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出租方不予出面协调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租赁地块如存在欠缴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于交地之日前由产权单位承担与解决,交付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地块涉及规划再利用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必须无条件腾空。 7、本次租赁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能保证其品质,交易所通过评估报告摘录等方式对租赁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租赁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必须在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具体情况,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公司的一切交易规则,认可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8、土地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次出租设计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计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交易所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土地租赁合同(样稿).docx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黄女士 | 电话 | 0579-****285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 网址 | ||
**机构 | 名称 | 金****公司****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城南东路110号 |
联系人 | 黄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9-****2855 | |
手机 | 181****3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