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就********基地东地块建设工程(临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基地东地块建设工程(临建项目)施工
3.项目估算金额:294.00万元(以合同结算为准)
4.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控制价
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基地东地块建设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备注: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持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持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1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3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方式:在****(**市**区凯旋路15****中心7号楼8楼815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备注清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信息,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售价:招标文件费250元/本/标段(不含技术资料,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8日08时4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3.投标地点:****(**市**区凯旋路15****中心7号楼8楼开标厅)。
4.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注意事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到投标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9点30分(**时间)
6.开标地点:****(**市**区凯旋路15****中心7号楼8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本项目公告在(www.****.cn)、****网(http://www.****.com/)上发布。
2.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银行账户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市八一支行,银行账号:6158 6557 4841】,并备注清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用途”;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虹桥路21****水厂内)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59****7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凯旋路15****中心7号楼8楼
联系人:覃工,联系电话:0771-****767
****(盖章)
****(盖章)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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