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副食品采购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6:4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县****书店五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县****书店五楼 | ||
预算金额 | ¥6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邓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908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浔中镇后所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先生 135****59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邓 180****9087 |
项目概况
****食堂副食品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书店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15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
2、磋商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磋商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元)。本次采购采用“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折扣率为97%,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叁万零伍佰元整(¥63050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及最高折扣率的视为无效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6、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所述内容必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五、磋商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磋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磋商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5:30时(**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9日15:30时(**时间)
九、磋商文件发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公司地址:**省**市****书店五楼)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小邓,联系电话:180****9087,传真:0595-****2555,邮编 362500。采购单位:****(地址:**市**县浔中镇后所村)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5923。
十一、有关本次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
2024年11月26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2、磋商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磋商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元)。本次采购采用“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折扣率为97%,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叁万零伍佰元整(¥63050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及最高折扣率的视为无效磋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6、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所述内容必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书店五楼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磋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磋商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县****书店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县****书店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浔中镇后所村
联系方式:周先生 135****5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4层
联系方式:小邓 180****9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邓
电 话: 180****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