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西路片区**村改造项目北大北路东三地块安置小区工程监理(项目编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原文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资格(0.0~30.0分) |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的得5分。(本子项满分10分)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业经历: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10分。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75000万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项目的工程监理的,得10分。(本子项满分20分) 备注:总监理工程师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聘用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5分;具有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得5分,****大学专科学历的得4分。(本子项满分10分)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业经历: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10分。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75000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项目的工程监理的,得10分。(本子项满分20分) 备注:总监理工程师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聘用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监理人员机构情况(0.0~30.0分) |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岗位设置、专业配备从业经历情况(满分30分): ①专业监理****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否则不得分。拟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3人;(每人4分,满分12分) ②拟投入其他专业人员中安全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安全员上岗证等安全人员相关证书),工程造价类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测量专业不少于1人。(每人3分,满分9分) ③其他监理员3人(每人3分,满分9分),****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备注:项目监理人员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聘用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岗位设置、专业配备从业经历情况(满分30分): ①专业监理****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否则不得分。拟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类不少于3人、电气类不少于1人、测量类专业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1人、工程造价类(持有造价员上岗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每人得3分,满分21分。) ②其他监理员3人(每人3分,满分9分),****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备注:项目监理人员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聘用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
联系人:周景景、潘永荣
联系电话:0771-****977/****04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陆明敏
联系电话:0771-****297
日 期:2024年11月26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001]**市**西路片区**村改造项目北大北路东三地块安置小区工程监理.GXCF 附件:**市**西路片区**村改造项目北大北路东三地块安置小区工程监理澄清通知(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