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自然资规告字[2024]1103号
聊自然资规告字[2024]1103号
时间:2024-11-26 17:12:42
****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
聊自然资规告字[2024]1103号 | |||||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9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昌润路以西、魏大庙街以南 |
年限: | 65年 | 容积率: | 2≤ 并且 ≤2.6 | 建筑密度(%): | ≤20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8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5990平方米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3010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20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019 | |
起始价: | 36034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0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 | ||
场地平整:达到建设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基础设施:周围通路、通讯、通电、供水、排水 | |||||
备注: 1、该宗地属违法占地(未供先建),现已处罚到位。受****委托,出让人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进行处置。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政府缴纳建筑物价款****28471.29元,逾期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起始价的20%不予退还。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在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证件手续;逾期不能签订的,每延迟1****政府按建筑物价款1‰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经竞得人催告后仍不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政府赔偿损失,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出让人予以退还;2、土地竞得人须提供93572.92平方米(建筑面积)回**置住宅,****政府以531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回购。3、土地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9年4月30日;4、其他事项详见竞买须知、出让文件。注:本公告所称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造价款。 | |||||
宗地编号: | 2024-103 | 宗地总面积: | 318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香江东路以南、双庙路以东、花园北路以西 |
年限: | 67年 | 容积率: | 2.2≤ 并且 ≤2.8 | 建筑密度(%): | ≤22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1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0217平方米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1600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60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B0131 | |
起始价: | 18005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0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0时10分 | ||
场地平整:达到建设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基础设施:周围通路、通讯、通电、供水、排水 | |||||
备注: 1、该宗地属违法占地(未供先建),现已处罚到位。受****委托,出让人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进行处置。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政府缴纳建筑物价款****60867.9元,逾期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起始价的20%不予退还。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在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证件手续;逾期不能签订的,每延迟1****政府按建筑物价款1‰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经竞得人催告后仍不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政府赔偿损失,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出让人予以退还;2、土地竞得人须提供60479平方米(建筑面积)回**置住宅,****政府以5472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回购。3、土地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91年2月28日;4、其他事项详见竞买须知、出让文件。注:本公告所称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造价款。 | |||||
宗地编号: | 2024-104 | 宗地总面积: | 706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柳园北路以东、香江东路以南、益民胡同以西、建设东路以北 |
年限: | 69年 | 容积率: | 2.2≤ 并且 ≤3 | 建筑密度(%): | ≤22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1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4593平方米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6081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61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087 | |
起始价: | 38085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0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0时20分 | ||
场地平整:达到建设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基础设施:周围通路、通讯、通电、供水、排水 | |||||
备注: 1、该宗地属违法占地(未供先建),现已处罚到位。受****委托,出让人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进行处置。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政府缴纳建筑物价款****8206.44元,逾期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起始价的20%不予退还。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在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证件手续;逾期不能签订的,每延迟1****政府按建筑物价款1‰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经竞得人催告后仍不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政府赔偿损失,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出让人予以退还;2、土地竞得人须提供163778平方米(建筑面积)回**置住宅,****政府以5365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回购。3、土地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93年4月30日;4、其他事项详见竞买须知、出让文件。注:本公告所称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造价款。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到 ****网站(http://ggzyjy.****.cn)“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到 ****(**区昌润路153****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 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请登录****网站[ http://ggzyjy.****.cn]“电子交易系统-新”查询。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网站(http://ggzyjy.****.cn)“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 号地块:2024年12月16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 | |||||
2024-103 号地块:2024年12月16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 10时10分; | |||||
2024-104 号地块:2024年12月16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 10时20分; |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一)挂牌期间竞买人应在**市公共**交易网土地交易入口( http://ggzyjy.****.cn)“电子交易系统-新”进行竞价。 | |||||
(二)竞买保证金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于网上交易活动交易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前交到指定账户(以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否则,将无法获得竞买资格。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退还,不计利息。 | |||||
(三)其他事项 | |||||
1、本次公开出让文件、竞买须知等详细资料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土地交易入口( http://ggzyjy.****.cn)“电子交易系统-新”。 | |||||
2、本次公开出让土地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 |||||
3、本公告未竟事宜详见**市公共**交易网( http://ggzyjy.****.cn)“电子交易系统-新”。 | |||||
(四)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含地上地下)有异议的,须在公告期内(2024年12月15日前****规划局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则视为认可宗地达到建设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土地成交后,对未发现的地下设施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 |||||
(五)公告发布后,对实施未供先建等违法用地行为或前期未供先建行为已经依法处置又进行违法建设的竞买者取消竞买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 |||||
八、联系方式 | |||||
联系地址:**市经开区湄河路266号、**西路131号 | |||||
联 系 人:杨先生、周先生 | |||||
联系电话:0635-****536、****716 | |||||
****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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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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