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超精密微纳****研发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超精密微纳****研发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石马镇
2.2规模及投资额:分为两部分区域进行提升深化,第一部分区域面积共计约 3200 平方米(其中一层层高 8.1m,二层层高 5.4m),建设办公区域、研发室、洁净厂区;第二部分区域面积共计约 1600 平方米(三层层高 5.4m),建设办公区域、无尘车间。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最终以监理正式开工令为准)注: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正式开工令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过程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整体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现行规范设计要求、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定,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审查报告。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资质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开始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 址: | **市**区蜀西路52号4栋1505号 | |
邮 编: | 邮 编: | 610000 | |
联系 人: | 刘老师 | 联 系 人: | 张老师 |
电 话: | 电 话: | 028-****4045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2024年11月2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公共**交易平台(**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